vip

您的VIP会员即将到期

到期时间:

续费可继续享受:

关闭

379

69

分享

二维码

扫码打开手机看资讯

无需下载APP

资讯随时随地看

南宁市公开征求加快推进木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网
2026-04-01 14:47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造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木材加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南宁市工信局起草了《加快推进木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询意见。

加快推进木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造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木材加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切实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稳增长,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产业发展方向

(一)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着力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绿色板材、高端家具、配套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品丰富、附加值高的木材加工产业集群。重点培育良庆区、武鸣区2个高端绿色家居产业园,聚焦高端家具制造,发展定制家具、智能家居、适老家居、健康睡眠、现代家具等场景化家居产品。重点打造横州市、隆安县2个绿色板材集聚区,鼓励发展无醛添加、高强度、功能性人造板产品。引导旋切单板企业技改升级、进场入园,推动产业集聚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林业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产业群链升级

构建“原材料—板材制造—高端家具家居”全产业链。推动产业向后端家具家居延伸。重点引进定制家居、功能型家具、智能家居、木地板、木门等企业。培育发展家具家居配套企业,引进绿色胶水、家居装饰材料、五金配件、木工机械等配套产业。推动人造板产业向高端发展。支持人造板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重点发展高密度纤维板、无醛板、阻燃板、防潮板、定向刨花板、超强度刨花板等产品。提升板材供给保障能力。扩大板材种植面积,增加优质板材有效供给。支持龙头企业和重点林业基地、重点桉树种植基地建立直接购销关系。打造面向东盟的重要板材加工生产基地和家居交易中心,改造提升大商汇、大嘉汇等一批家居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林业局、商务局、邕州海关、贸促会,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

鼓励支持企业改造提升现有技术和装备水平,推行“传统工艺+机器人”发展智能化生产,加快打造智能排产调度、产线柔性配置、产品板面缺陷识别、人造板智能分拣及仓储管理系统等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无醛胶水、高质量烘干等新技术产品生产和应用。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产业设计创新中心等,扩大家具家居设计等技术应用。推进板材加工原木交易、旋切单板加工基地、单板集中烘干中心、胶黏剂、产品溯源、产品认证、区域性产品质检中心等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单位根据业务职能主导开展相关工作]

(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企业绿色产品生产。支持人造板企业使用无醛胶黏剂或低醛释放量胶黏剂,生产无醛或E0级、Enf级板材,从源头降低生产过程碳排放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支持家具企业生产无醛环保家具、环保水性漆制作家具。引导家具企业践行绿色设计理念,通过模块化设计、轻量化设计降低周期碳排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大力培育优质企业

培育一批优质企业。通过智改数转、工艺提升、设备升级、产品研发等方式,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采取“重点企业+专业化分工中小企业”模式构建协同智造生态链,推动企业由单个工厂单打独斗向产业链垂直分工转变。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品牌策划和宣传,着力提升消费者对自主品牌认可度和忠诚度。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宣传展示优质品牌及产品,促进国内外行业交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林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政策

(六)支持高端家具家居工业项目落地

新建符合定制家居、功能性家具、智能家居、木地板、木门等高端家具家居产业的工业项目,购地项目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年内、租赁厂房项目自首批设备订购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

对于链主企业引进定制家居、功能性家具、智能家居、木地板、木门等高端家具家居产业工业项目的,给予链主企业产业链招商引荐奖励。链主所引进单个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累计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主要由一个引荐法人单位享受奖励。同一链主企业引进多个项目的,可进行累加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

(八)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

高端家具家居链主企业与产业链协作配套工业企业(非关联企业)年度采购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按采购额的3%给予链主企业奖励,年度最高奖励500万元。

(九)支持企业稳增长

截止当季度末累计产值正增长木材加工制造业企业,按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3‰给予奖励(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最高奖励5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千元部分不予奖励。

(十)给予企业品牌建设支持

对拥有自主品牌的板材加工、家具家居制造业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年度销售收入0.5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按照增量的0.5%给予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制造业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十一)鼓励木材加工企业参加认证

申报获批木材国际认证及绿色产品认证,按认证实际费用的5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5万元。

(十二)鼓励产业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县(市区)、开发区开展板材加工产业集群链式数字化转型试点,引导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数据联通、协同协作,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转型模式。对打造面向板材加工全产业链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县(市、区)、开发区,给予一次性定额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按建设进度分期拨付。平台建成验收后拨付60%,运营满一年且达到预期服务成效后拨付40%。

三、加强要素保障和服务

(十三)强化资金支持

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有效运用政策性贷款、企业债券等融资工具,支持木材加工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实施,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木材加工产业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林业局、财政局、工信局]

(十四)强化人才培育

鼓励企业立足自身发展阶段和方向,对标木材加工领先水平,持续引进林产业所需的管理、技术、设计、销售等高层次人才。推动产教融合,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深化合作,开设木材加工相关专业,支持高校院所建设相关产业学院。支持产业园区创建林产业培训学校,为企业持续培养木材加工技术、家具设计、智能家居等专业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林业局、教育局]

(十五)加强服务企业

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用地、用能、物流等问题和困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项目落地、推进建设、竣工投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服务。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策宣讲,搭建税务政策宣讲平台,指导企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交易中心、专业市场、检验检测、智慧物流、认证等,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林业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

(十六)支持企业出海

搭建商协会对接平台。采取“协会搭台、企业参与、抱团出海”模式,鼓励我市商协会与国际采购商驻华办事处、境外贸促机构、商协会等机构开展贸易互访、洽谈合作。指导企业精准出海。加强与我市友好城市协同联动,持续深挖合作潜力,建立企业出海关键支点,用好APEC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走向东盟等海外市场。实施跨境电商线上赋能行动,推动木材制造业企业入驻各类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强化企业出海涉外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商务信息撮合、法律支持、金融业务服务、海外综合服务支持等“走出去”一站式跨境贸易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外事办、商务局、贸促会、邕州海关、南宁吴圩机场海关、南宁邮局海关]

四、附则

本政策各项扶持资金由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统筹安排,市本级的同类扶持措施,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扶持。

本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由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市工信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免责说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版权方与本网站取得联系。
相关标签: 国内木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