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与绿党达成的协议,正让林业行业陷入法律风险的“潘多拉盒”。绿党声称本土林业不受《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约束,这一说法实则存在明显谬误,却为行业埋下隐患。
根据现行法律第34条,已公布区域森林协议的林业活动,可免于该法第9条的审批,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在受威胁物种保护方面能脱离监管。联邦法院早已明确,区域森林协议是通过政府间协议实现法律目标的替代机制,将国家环境事务监管权分配给各州。绿党相关言论显然忽视了这一公开可查的判决依据。
《区域森林协议法》的废除,更是让林业监管出现倒退。原法案中源自《蒙特利尔进程》的条款标准,曾通过法院认可的政府间协议落地实施,如今监管体系随之瓦解。从宪法层面看,土地管控本属州政府职责,无论森林位于何种土地类型,过往都有明确法规约束,如今却陷入监管真空。
联邦政府推动的改革更像是政治操作,实则该法律早已规定双边协议审批程序。区域森林协议12个月的淘汰期,足够与多州达成类似的政府间协议,且协议范围可覆盖林业之外的领域。真正的症结在于监管能力不足——即便公务员队伍扩容,联邦政府仍缺乏全国性监管架构,难以覆盖所有获批经营活动。
让各州环保部门执行检查虽具可行性,但新南威尔士州环保局的运作模式已引发担忧。更大的威胁来自绿党支持团体的法律对抗:败诉的公益环保组织无需承担费用,这一机制正激励他们通过诉讼扰乱企业运营,林业、农业等行业均成目标。破解困局,既需完善政府间监管协议,更要正视法律风险背后的机制漏洞。想了解更多木业信息,欢迎关注木材之家mucaihom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