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2026年第43号公告正式生效,《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同步实施,明确将木材类相关货物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范畴,出口企业需凭有效许可证办理海关通关验放手续。这一新规的落地,进一步规范了木材出口贸易秩序,对行业合规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公告内容,此次纳入管理的木材类货物主要为锯材,涵盖未浸渍的铁道及电车道针叶木、非针叶木枕木,以及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各类厚板材等多个税号品类。按照管理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目录内所列木材货物,需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这是办理通关手续的必备要件。
新规对不同贸易方式下的木材出口许可申领作出了细化规定。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锯材等木材货物,需凭配额证明文件申领出口许可证;若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则需提供配额证明文件及货物出口合同办理申领手续。值得注意的是,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相关木材货物的,需由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下达的配额和要求签发出口许可证,未符合相关情形的则可免于申领。
在通关管理方面,新规明确锯材等木材货物适用“非一批一证”管理模式,即企业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可多次通关使用,通关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这为企业批量出口、灵活安排通关计划提供了便利。同时,出口许可证的签发由商务部及受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等按分工负责,企业可向属地对应机构提交申请。
业内人士提醒,木材出口企业需尽快熟悉新规要求,提前梳理出口产品是否纳入目录管理,确保申领材料齐全、真实。尤其要注意核对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避免因品类归属不清影响许可证申领效率。此外,企业应妥善留存配额证明、合同等相关凭证,配合海关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核查工作,防范合规风险。
此次新规的实施,是我国完善木材出口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贸易公平,也能更好地衔接国际木材贸易规则。随着新规落地执行,行业将逐步形成更加有序的出口格局,推动木材贸易高质量发展。想了解更多木业信息,欢迎关注木材之家mucaizhijia.com。
